11月18日,众议院批准了一项旨在减少私营部门员工每周工作计划的法案,该草案当天二读通过。
这项名为第309号法案由众议员们通过投票进行表决,该法案允许私营部门在工作时间安排上选择让雇员每周最多工作35小时的。
在对该法案进行的解释性说明中,亚眉省第二区议员乔伊·萨尔塞达指出,“选择每周工作时间缩短的雇主和员工都认为其他方面改变不那么明显,但重要是的相关要点不会有所改变”。
萨尔塞达还解释道:“这种弹性工作制满足了员工照顾家庭、母亲照顾孩子及高龄员工的特殊需求。缩短的工时还为企业节省了水电费,并减少了高峰时段出行的汽车数量。”
根据该法案,雇主可以实施每周35小时的工作计划,条件是商定的条款和条件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工标准。
雇主应确保每周工作35小时的雇员获得以下工资及福利:
1. 获得包括加班费、夜班差额和其他类似的收入在内的相应工资;
2. 有工间休息的权利;
3. 由雇主提供有关35小时工作周计划的条款、条件、员工职责等书面信息。
如果劳资双方在上述工作安排上发生冲突,该法案指出,分歧应在公司的申诉机制下解决;对于没有申诉机制或该类机制不充分的公司,相关申诉应上报劳工部。